共产党员纪律必修课丨开会要务实节俭高效
【核心要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狠抓作风建设,反对和纠正会议活动方面存在的“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按照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应少开会、开短会、召开会议应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讲究会议成本,减少会议开支。既无明确目的又无实质内容的会议,或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确有必要召开的会议,应严格控制数量、会期和参加会议的人数,或者开视频会。不得以培训名义变相开会,要严格控制各种类型的纪念会、研讨会、表彰会、新闻发布会。党政机关召开的各类会议,一律不得赠送礼品和纪念品,不得借开会组织旅游娱乐等活动,不得向企事业单位摊派会议费。让各级领导干部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花更多的时间深入到基层第一线调查了解情况,用更多的精力解决实际问题。【纪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8月18日)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或者“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情节较重以上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处分。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3年11月18日)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党政机关应当精简会议,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完善并严格执行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制度规定。会议期间,不得安排宴请,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严禁违规使用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严禁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2016年6月29日)第二十八条规定,对“计划外召开会议的;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的;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进行报销的;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的;违规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的”,依法依规追究会议举办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2014年9月19日)规定,一、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到八达岭-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黄山、九华山、武夷山、庐山、泰山、嵩山、武当山、武陵源(张家界)、白云山、桂林漓江、三亚热带海滨、峨眉山-乐山大佛、九寨沟-黄龙、黄果树、西双版纳、华山21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禁止召开会议的区域范围以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确定的核心景区地域范围为准。二、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的会议一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召开,不得到其他地区召开。四、严禁各级党政机关以召开会议等名义组织公款旅游。严禁在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中列支风景名胜区等各类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费、景区内设施使用费、往返景区交通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向下级单位以及旅游景区管理部门、接待服务场所、旅游中介公司等单位转嫁上述费用。严禁违反规定要求旅游景区管理部门、有关企业等单位免除上述费用。
《关于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的通知》(2013年8月13日)规定,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高价请演艺人员,不得使用国有企业资金高价捧“明星”“大腕”,坚决刹住滥办节会演出、滥请高价“明星”“大腕”的歪风。原则上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为公祭、旅游、历史文化、特色物产、行政区划变更、工程奠基或竣工等节庆活动举办文艺晚会。不得与企业联名举办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向下级事业单位、企业以及个人摊派所需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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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正面行为清单 第1课 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第2课 自觉传播正向言论第3课 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第4课 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第5课 对党忠诚老实第6课 维护民族团结第7课 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第8课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第9课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第10课 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第11课 坚决执行上级决定第12课 选举活动中要遵守组织原则第13课 保障党员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第14课 保障党员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申辩权、辩护权、申诉权和作证权第15课 服从组织调配第16课 在干部职工录用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第17课 注意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第18课 如实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个人有关事项第19课 出国(境)居留必须走正规程序第20课 遵守出国(境)证件的管理、使用规定第21课 涉外活动中必须维护国家尊严和 利益第22课 驻外和出访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第23课 临时出国(境)要遵守纪律第24课 在国(境)外要遵守当地法律第25课 开会要务实节俭高效……
第二部分
负面行为清单第1课 严禁携带反动宣传品入出境第2课 决不允许在党内搞山头主义第3课 不得拉帮结派第4课 莫要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第5课 不能诬告陷害他人第6课 切莫擅自对应当由党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对外发表主张第7课 不得干扰巡视巡察工作第8课 不得对抗组织审查第9课 拒绝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第10课 拒绝组织、参加非法社会组织第11课 不得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第12课 切莫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第13课 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第14课 党员干部不要违规在企业兼职第15课 切莫为亲属等违规谋取私利第16课 不能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第17课 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财物第18课 不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第19课 不要违规接受或提供宴请第20课 不准用公款旅游第21课 不要借公务差旅谋取私利第22课 不要违规收受、占用、使用消费会员卡及出入私人会所第23课 不要违规举办庆典活动第24课 不得虚报、转嫁、摊派培训费第25课 不要违规兴建装修办公楼……
第三部分
纪律常识1.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2.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3.四种形态4.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5.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的处理6.受到警告和严重警告的影响和后果7.撤销党内职务的影响和后果8.留党察看的期限、影响和后果9.开除党籍的影响和后果10.从轻处分与从重处分的定义11.减轻处分与加重处分的定义12.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13.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14.什么是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15.共同违纪如何处理?16.对党员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处分种类有哪些?17.关于计算经济损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怎样规定的?18.关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利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怎样规定的?19.党员违纪一定要给党纪处分吗?20.党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前要先给予党纪处分吗?21.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必须要处分吗?22.党员犯罪的一律开除党籍吗?23.党员有交通违法行为要受党纪处分吗?24.党员违反单位内部规章会受到党纪处分吗?25.司法机关改判后党纪处分必须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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